010-82021085
政策法规 policy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政策法规 > 住建部拟推27项房屋建筑领域的强制性(全文)国家标准

艺高视频video

住建部拟推27项房屋建筑领域的强制性(全文)国家标准

发布时间:2016/09/18 政策法规 行业动态 浏览:4489

为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5〕13号)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8月19日已发布《关于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见》,提出了改革强制性标准、构建强制性标准体系、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、培育发展团体标准、全面提升标准水平、强化标准质量管理和信息公开、推进标准国际化7个任务要求。

为满足工程建设需要,9月5日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印发《201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、修订计划(征求意见稿)》,拟推27项房建“全文强制”标准!

征求意见稿要点

所有标准制修订项目不再规定“主编单位”,统一列为“起草单位”。

既2016年立项强制性(全文)国家标准2项制定、5项研编计划后,又立项27项房屋建筑领域的强制性(全文)国家标准研编计划,所有研编工作将于2018年3月前完成。强制性国家标准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内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重点。
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为主编部门没有新编国家标准计划。与房屋建筑相关(包括其他部门作为主编部门)的修订、制定国标计划也很少。

产品标准制修订项目较2016年略有增加。

意见稿原文:

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征求《201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、修订计划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函 (建标标函[2016]154号 )

有关部门和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(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,部内有关司局,有关单位:

为满足工程建设需要,贯彻落实国务院《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》,根据有关单位申请和现行标准复审情况,我司研究提出了《201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、修订计划(征求意见稿)》(见附件)。请你单位组织有关人员研究,并将书面意见于2016年9月23日前寄送我司标准规范处(如无意见,可不函复)。

联系人:周晓杰  
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

邮编:100835

电话/传真:010-58934385

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

2016年9月1日